發放條件:對2021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全年職工平均參保人數)以下的單位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參保單位,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一定比例的返還。 發放對象:今年將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對象從企業擴大到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以及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 發放標準: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2020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單位及其職工2021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返還。 發放方式:今年將采取后臺數據比對方式,確認符合條件的企業,并以向社會公告形式告知申請人(視同申請人提出申請),精準發放“免申即享”。參保單位無需提交任何紙質材料或通過網絡平臺申請,即可享受此項惠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