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3118-0101-2022-00032
- 備注/文號:泉洛商規〔2022〕1號
- 發布機構:洛江區商務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24
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洛江區促進“菜籃子”體系建設若干措施》已經區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積極宣傳,認真貫徹執行。
泉州市洛江區商務局 泉州市洛江區財政局
2022年11月24日
洛江區促進“菜籃子”體系建設若干措施
為切實提高“菜籃子”供應能力,充分發揮穩價惠民作用,保障群眾肉、蛋、菜需求,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鼓勵新增區級“菜籃子”調控基地
“菜籃子”生產企業已取得無公害農產品(無公害產地)、綠色食品或有機產品(食品)等認定證書,并分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納為區級“菜籃子”調控基地。
(一)生豬生產基地。年平均生豬存欄不少于2000頭,且企業符合環保要求,取得排放污染物許可證或其他環保有效證明文件。
(二)蛋禽生產基地。年上市蛋品不少于2.5萬公斤,或年平均活禽存欄不少于1萬羽。
(三)蔬菜種植基地。連片種植蔬菜面積不少于60畝(建設蔬菜大棚種植面積按2倍計算)。
(四)肉禽生產基地。年平均肉禽存欄不少于1萬羽,或利用山地放養的平均存欄不少于5千羽。
(五)肉牛、肉羊生產基地。年平均存欄商品牛不少于150頭,或商品羊不少于250頭。
對符合條件首次納為區級“菜籃子”調控基地的企業給予3萬元資金獎勵。
二、支持優化“菜籃子”調控基地
對列為省、市、區級“菜籃子”調控基地的企業,重點扶持以下投建項目:
(一)生豬、蛋禽、肉禽和肉牛肉羊養殖基地規范化改造建設項目:支持種畜禽繁育及養殖基地所需的養殖舍、場內道路、質量檢測設備、加工儲存等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疫病防疫、廢棄物處理、環保設施等設備購建;鼓勵引進具備認證的新品種、新技術投入等。
(二)蔬菜種植基地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項目建設:支持基地基礎設施建設,范圍主要包括基地開展土壤改良、鋪設灌排設施、建設溝渠工程、駁坎加固等。基地配套設施建設,范圍主要包括購買或建設農用道路、輸變電設備、農機具設備、質量檢測設施、加工預冷儲存設施等。
對符合支持方向的項目給予補助,補助金額不高于開具正式發票投資總額(不含稅)的50%,且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10萬元。
三、支持新建或改造冷鮮肉分割品配送中心項目建設
支持新建或改造冷鮮肉分割品配送中心經營場所、購買冷鮮肉分割設施、存儲設施(冷庫預冷裝備和冷柜等冷鏈設施)及配送設施(冷藏運輸車等)等投入(不含土地和非冷鏈物流車輛購置)。對符合支持方向的項目給予補助,補助金額不高于開具正式發票投資總額(不含稅)的50%,且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15萬元。
四、扶持新建或升級改造“黨建+”社區鄰里中心生鮮便利店項目
對根據市級《泉州“黨建+”社區鄰里中心生鮮便利店建設規范》,新建或升級改造的“黨建+”社區鄰里中心生鮮便利店,可視情況給予社區或者生鮮便利店不超過2萬元的一次性補助,但補助金額不超過總投資額(總投資額以開具正式發票金額為準,不含稅)。
五、扶持農貿市場改造提升
對新建、改擴和數字化改造的農貿市場,給予投資主體不高于項目開具正式發票投資總額(不含稅)50%,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補助。
六、鼓勵行政村推動“菜籃子”調控基地發展
為助力鄉村振興,鼓勵行政村對本行政區域內種養殖企業(含個人企業、村級經濟聯合社、各類種養殖專業合作社)的生產和發展起積極組織、協調、推動作用,本行政區域內每新增1家區、市、省級“菜籃子”調控基地,分別給予該行政村2萬元、3萬元、4萬元一次性獎勵金,多家調控基地獎勵金可相應疊加。
七、有關事項
(一)同一申報主體的同一項目已獲得省、市同類政策扶持或區級其他相關政策扶持的,不再享受本扶持政策。
(二)本措施按年度進行兌現,所涉資金獎勵的資料申報、金額核定、兌現辦法等實施細則由區商務局、區財政局共同制訂,另行頒布實施。
(三)本措施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體由區商務局、財政局負責解釋。原有文件中與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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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3505040288004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