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3251-0101-2024-00033
- 發布機構:泉州市洛江區自然資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8
泉州市洛江區自然資源局關于洛江區六屆人大三次會議第6010號建議二次答復的函
盧建筑等3位代表:
你們提出的《如何盤活社區、村回撥集體用地的建議》已收悉。結合萬安街道、雙陽街道協辦意見,現答復如下:
2023年,我局以開展盤活利用低效用地試點工作為契機,已經全面梳理全區23宗歷史回撥地地塊位置、規劃等相關基本信息。
1.積極強化用地要素保障。對于能夠自籌資金報批的社區(村),若社區集體經濟組織確實需要經濟發展用地,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明確項目類型后,依法依規申請用地,由屬地政府專題報區政府研究,并經市政府用地聯席會研究通過后,向發改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申請辦理立項、設計條件和選址意見等手續,我局將大力支持集體經濟發展,積極配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為其辦理相關用地手續。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產業項目落地,推動產業升級和經濟發展,提高土地利用的附加值和經濟效益。希望有關街道要主動靠前,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積極盤活閑置資產,擴大社區集體經濟。
2.妥善處理歷史回撥地。對于財力薄弱、難以支持報批的社區(村),隨著國家宏觀經濟調控、嚴格集約節約利用土地政策出臺,土地市場不斷完善,土地管理不斷規范,回撥地存在的政策空間越來越小。2008年4月市政府已明確今后一律不準再批回撥地,歷史遺留問題一律采用貨幣補償,以建立社會保障制度、提高補償標準為解決失地農民生活保障的唯一出路。我局將結合各鄉鎮(街道)的實際情況,在充分尊重被征地農民集體及其成員自主意愿的基礎上,充分協商,結合客觀實際情況,引導探索貨幣補償或等價置換等多種分類處置方式,避免“一刀切”式政策損害農民集體的合法權益。
3.高質量服務審批手續辦理。對于符合建設條件的回撥地,若已取得土地使用權及用地相關手續,因中心市區一體化建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需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報批。我局建立專人溝通和對接機制,提前介入,主動對接,全程服務項目業主,指導業主準備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申請表、方案設計文本(內含土地使用權證、上位規劃、規劃條件、紅線圖、總平面、單體建筑圖等)等申報材料,提高報件質量,促進項目落地。截至目前,已盤活萬安街道塘西社區集體用地,將集體回撥地10畝以行政劃撥方式提供給萬安街道塘西社區居委會作為塘西社區青少年(兒童)活動中心建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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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我局將配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做好農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項目用地報批,全力保障街道(鄉鎮)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項目用地需求。
感謝你們對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主要領導:劉鑫淼
分管領導:高清河
經辦人員:卓婉青
聯系電話:22632668
泉州市洛江區自然資源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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